谢旭人指出,从2011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牧民生产性补贴和绩效考核奖励等方面,支持上述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36亿元,按照每年每亩6元的测算标准对禁牧牧民给予禁牧补助;按照每年每亩1.5元的测算标准对未超载的牧民给予草畜平衡奖励;按照每年每亩10元的标准给予牧草良种补贴;按照每年每户500元的标准对牧民生产用柴油、饲草料等生产资料给予补贴;进一步扩大畜牧良种补贴政策覆盖范围;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省份给予绩效考核奖励。
谢旭人强调,为确保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将会同农业部尽快制定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补助奖励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设立补助奖励资金专账,实行分项核算,确保专款专用。补助奖励资金的发放要实行村级公示制,接受群众监督。他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提高认识、扎实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稳步实施,切实把这项惠民的好政策办好办扎实。
韩长赋说,我国是世界上第二草原大国,草原是畜牧业发展的重要资源,是我国面积最大的陆地生态系统,是少数民族的聚居区。加强草原保护建设,发展草原畜牧业,关系畜产品供应和农牧民增收,关系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关系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由于气候变化、过度利用和人为破坏影响,目前全国90%的可利用草原不同程度退化,草原生态总体上呈“点上好转、面上退化,局部改善、总体恶化”的趋势,加强草原保护与建设刻不容缓,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和政策支持力度。要进一步细化措施,坚决把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落到实处,及时制定和报批政策实施方案,科学规划禁牧区,细化落实禁牧和草畜平衡任务,合理确定草原载畜量,把草原承包面积、人工种草面积、牲畜饲养量、牧户数量等各类专业基础数据核实清楚,做好技术保障和管理服务,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确保政策实施不拖延,政策落实不缩水,政策效果不打折。
韩长赋要求,各级农牧部门要以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为契机,推进全面提高草原保护与建设水平。要坚定不移地推进草原家庭承包经营制度落实,按照权属明确、管理规范、承包到户的要求,将每一块可利用草原都承包到户,明确承包者对草原的经营权利和保护义务。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草原法》的规定,依法开展草原登记,规范承包经营权流转,实现“草定性、地定权、人定心”。要全面落实草原基本保护制度,严格依照《草原法》推进禁牧休牧、草畜平衡和基本草原保护。要加快转变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优化生产布局和畜群结构,支持肉牛肉羊标准化养殖小区(场)等建设,切实保证年度牛羊肉市场供给不减少,农民收入不减少。要加大科技兴牧力度,不断提高草原可持续发展能力。要严格执法监督,确保草原各项政策规定落实到位。各地要及时发现和分析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不断健全和创新机制,切实把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惠牧利民的政策落实好,为牧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农业部副部长高鸿宾主持会议,财政部部长助理胡静林出席会议。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部门、农牧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