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房产调控的新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开始实施,该规定要求商品房销售要实行一套一标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对外后,可以自行降价,打折销售,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备案。
商品房要求明码标价,销售实行一房一价,这显然是政府在调控楼市的众多政策组合拳之一,政府调控房产的决心和力度可见一斑,但是面对政府的频频出招,执行成为最大的难点和问题。对于一房一价政策的实施效果到底如何,只是表表态,或是根本就没法控制执行过程。当“政府的政策”遭遇“执行问题”,调控能否奏效呢?本期《每周话题》——政策PK执行,“一房一价”真能奏效吗?
政府调控楼市决心——磐石无转移
楼市进入明码标价时代 浙江已实施“一房一价”政策
根据国家发改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自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实行一套一标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随着新政策的正式启动,以往同样一套商品房在几天之内连续涨价的情况很可能会成为历史。 >>>详细
许昆林:我们绝不会让它成为一纸空文。
今年3月,国家发改委颁布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并不得随意涨价。3月28日,国家发改委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抓紧制定本地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实施细则,并尝试建立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商品房销售“一价清”、成本申报、事先约谈提醒告诫等制度,探索积极有效的管理办法。
新的政策执行后,关于开发商高价申报、低价售房的情况是否会出现,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许昆林称:“我们绝不会让《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成为一纸空文。”表明中央坚定不移地搞好房地产市场 调控的决心。 >>>详细
发改委:一房一标价 准降不准涨
发展改革委表示,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发展改革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大力加强商品房销售领域的价格行政执法,加强市场检查,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明码标价不规范,或利用标价进行商品房销售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以儆效尤。
来源:搜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