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加大农业生产标准的推广应用,进一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增强监管能力,全面提高我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标准化生产水平,根据市农业局《关于开展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工作的通知》(甬农发〔2010〕71号)精神,经各乡镇(街道)自主申报,县(市)、区农业(农林)局推荐,市农业局审查,确认鄞州区姜山镇等9个乡镇(街道)为2010年度宁波市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创建单位,现予公布。 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创建单位要紧紧围绕农业技术推广、畜牧业生产、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结合基层“三位一体”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严格按照市农业局《关于开展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已制定好方案的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并抓紧组织实施。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创建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各县(市)、区农业(农林)局,要切实加强对创建乡镇的指导,及时了解和掌握创建工作动态,把握好创建进度和创建质量,对完成创建工作的乡镇(街道)应及时组织检查初验。市农业局于2010年11月下旬至12月初组织专家组,对通过初验的单位进行综合评估验收,达到标准化示范乡镇创建条件单位由市农业局批准并公布授牌,并下拨以奖代补资金。 附件:2010年度宁波市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创建单位名单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 附 2010年度宁波市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创建单位名单 1、鄞州区姜山镇 2、鄞州区鄞江镇 3、宁海县长街镇 4、余姚市三七市镇 5、慈溪市桥头镇 6、慈溪市横河镇 7、江北区洪塘街道 8、象山县定塘镇 9、奉化市尚田镇
来源:浙江省农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