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律师:你目前手上仅有一张当时把这笔钱汇入对方银行账号的凭条,但这只能说明双方之间曾有汇款的事实,并不能完全证明双方之间就存在借款事实。因此,如何确认双方之间存在借款的事实才是问题的关键。从目前来看,要想直接获得书面的借条比较困难,因此,你可以试着采取其它方式,如:无利害关系第三人的证人证言、电话录音、视听资料、手机短信等方式来取得证实双方之间存在借款的事实,凭借证据优势规则,一般还是可以打赢这场官司的。另外,单凭着这着借条,也可以换一下诉讼思路来进行,比如说你可以向法庭陈述,自己把12万的钱打错了账户,要求对方返还不当得利。这样把握性应该更大些。
值班时突发脑出血不算工伤
刘先生:我父亲今年57岁了,在吴中区的一家小工厂里当门卫。去年6月份,他在值班室值班时突发脑出血。治疗一段时间后出院一直在家休养,单位一直为他发工资和交保险。我父亲这种情况算不算是工伤?
周律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由于你父亲只是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因此不能视同工伤,只能享受病休待遇。
来源:扬子晚报
编辑:冯培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