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自己500平方米的市中心店面为别人做担保向银行贷款2000万元,结果短短5个月后,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店面被查封了。原因是贷款人无力偿还贷款。眼看数千万价值的被封,房东急了,认为自己成了银行和贷款人的牺牲品,开始了四处上访,开始了追房之旅。
●缘由 为贷款 店面作了他人担保
缪某夫妇开连锁婚纱影楼,在宁波江东区中山东路繁华地段,她拥有一个500平米的店面。去年,缪某需要资金,但是因为自己是个体经营,所能贷到的钱不会太多。这个时候缪某夫妇碰到了一位“成功人士”胡某。缪某说,胡某是做进出口生意的,手下有多家公司,看起来生意做得还算成功。
在交往中,他们得知胡某也急需用钱。于是他们就谈起了合作,缪某将自己的房产拿出来,为胡某做银行抵押担保,因为胡某是企业名义,贷款额度比缪某个体户要高得多。缪某中山东路店面能为胡某贷到2000万元。
缪某说,他们口头商定,为胡某做担保贷到2000万元钱后,其中1000万元给缪某无偿使用。这样既能帮了朋友,又能够解决自己的融资问题了。
这个时候她的中山东路店面本身还做着银行抵押贷款,缪某说,为了那1000万元,她借钱将银行800万元贷款还掉,拿出房产证再为胡某做担保。
●事发 担保人等来了法院传票
“一切都像被安排好了一样!”缪某说,去年5月28日当天,他们来到胡某的办公室签合同,银行方两名经理也及时赶到了办公室。
材料一放到台面上,银行经理一一指点缪某夫妇签字,缪某说那密密麻麻的材料根本是看也看不懂,签字也是按部就班,5分钟内都签完了。刚签完字,银行经理忽然说,房子的承租人也要签字,于是缪某给承租人打电话,承租人表示不愿介入其中签字,于是事情出现了问题,缪某夫妇表示不行就算了,胡某则拿了缪某夫妇的房产证,表示会到银行处做工作。
缪某说,如果担保合同签下来了,应该是一式三份,担保人、贷款人、银行都要持有,“但是当时并没有给担保合同,事后银行和贷款人也没有给过我们担保合同。”缪某事后还问过贷款办得怎么样,胡某叫他们再等等。
直到2008年10月中旬,缪某出差回家打开信箱发现了法院寄来的传票。缪某十分意外,传票告知,2008年5月30日银行已一次性发放给胡某贷款2000万元,但银行将贷款发放后才两个月,胡某就没有支付银行利息了。2008年10月16日,胡某称无力偿还贷款,要求银行处理担保的房产。
●房东 承租人的签名是假的
缪某十分惊讶,“我们本人都没有去过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手续,而且承租人最终也没有签字同意,这担保怎么办得出来?”担保合同还款日期是一年,为什么才过了几个月就被法院执行了?
法院传票材料中附有银行贷款转存凭证,缪某发现银行借款给胡某的2000万元贷款转存凭证上,连个银行盖章都没有。缪某觉得奇怪,于是立即跑到慈溪查询了胡某名下的用于反担保的资产,结果发现,这些资产也已经于10月份转让给了别人。
缪某认为自己是中了圈套,于是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事后银行和胡某找到缪某协商处理,2009年2月27日在海曙法院民二庭,三方签下了调解协议。银行答应让胡某在两年时间内分期分批还清欠款。
然而过了两个月,缪某收到了法院第二次传票,胡某没有履行还款计划,银行申请法院执行了。这次缪某连上诉的权利也没有了,因为缪某已经签字同意协商解决了。
今年10月份缪某再次向公安机关报案,她发现担保合同中承租人的签字是他人仿冒的。
●贷款人 这只是投资失败
“这样的结果是大家都不希望发生的。”贷款人胡某对记者说,担保是很常见的事情,担保当然也有风险。因为金融危机造成了自己事业上的挫折,现在结果已经发生了,主要是如何解决问题。他希望缪某能够配合他跟银行,想办法解决问题,尽量把缪某的资产保住。
对于缪某认为自己成了这起担保的“牺牲品”,胡某不以为然,他说虽然担保合同中承租人的签字不是承租人本人,但是经过缪某的丈夫同意的。当记者问他房东没有去过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手续,胡某反问没去过又怎么会办出担保合同呢?
胡某还说,他答应从银行借到2000万元后给缪某一部分钱,但是并不是1000万元,而是780万元。因为缪某房产之前就在另一家银行做了抵押贷款,因此胡某事先拿出780万元帮缪某还了银行贷款,才拿回房产证为胡某做的担保。
“担保合同里的名字都是他们自己签的,这白纸黑字还能有假?”胡某表示这只是一起正常的投资失败。
●银行经理 程序本身没有太多问题
“我们都是按照严格的程序操作的!”办理这起担保的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分行姓屠的经理说,房东可能有点委屈,但是担保是他们同意的,损失也不是银行造成的。屠经理表示他们对胡某的公司进行过了解,是做进出口生意的,本来做得还好,就是遇到了金融危机“受伤”了。
对于抵押担保合同承租人名字不是本人所签,屠经理表示承租人的签字在担保条件里面是次要的,这一点问题不能决定担保合同能不能办理。而银行办理好担保合同之后就将合同发给了贷款人,抵押担保合同不是给担保人的,担保人没有收到,银行没有责任。
对于贷款转存凭证没有银行盖章,屠经理表示凭证是专门的部门开具的,他不太明白为什么没盖章,但是票据是真实的,盖章本身也不是问题。
“担保人说我银行有问题,那法院也有问题了。”屠经理还说,缪某的这处店面因为其他案件被多个法院查封。
●专家提醒 防范房产抵押担保风险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繁荣,投资形势一片大好,房产抵押贷款成为融资的一个快捷的途径,为他人作房产抵押担保而引发的纠纷也时有发生。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帅军提醒市民,在为他人做房产抵押担保人的时候要谨慎。
首先财产所有权(抵押人)用自己的财产为第三人提供抵押担保或者自然人为第三人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的时候,一定要意识到担保的巨大风险,不轻易对不太了解、认识不久、没有深入合作过的可以相信的人进行担保。第二,不要为了第三人给予眼前很小的利益或者诱人的承诺,碍于朋友的面子轻易作出抵押决定,应该充分考虑到第三人是不是有还款能力,核实对方的真正实力,这意味着你担保的风险有多大。第三,平时保管好自己的房产证等产权凭证和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原件,也不要轻易向第三人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以防止他人进行“克隆”干违法的事。
来源:现代金报
编辑:施峰